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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规范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2/11/2 9:26:43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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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作用,协助企业(项目)做好施工现场风险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整改,降低事故风险,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中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安办〔2021〕7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等技术标准,经研究,现就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行业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标准明确如下:

        一、各承保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的保险机构需将服务数据接入中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确保对其事故预防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

        二、承保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以及市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服务标准和要求执行。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承保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事故预防技术服务项目及频次,并按照合同约定为投保单位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提供服务时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二)承保房屋市政工程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应建立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投诉处理和评价考核管理制度。

        三、为确保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质量,保险机构自身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的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或属于中山市或其他地区地级市以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并应在中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登记注册,进入中山市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专家库。

        四、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按施工进度节点实施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隐患排查)。根据项目规模和施工各阶段存在的危险源,工程项目实施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关键节点参考如下:

工程项目风控服务关键节点

序号

建设项目规模

服务关键节点

备注

1

大型项目

(分级标准见附件3,下同)

1、项目基坑施工阶段进行1次风控服务;

2、主体施工至30%、70%时分别进行1次风控服务;

3、装饰阶段进行1次风控服务;

4、在项目存在危大工程施工时或节日或其它原因中止施工、恢复施工时进行一次风控服务;

5、或根据项目情况结合企业需求制定“一项目一方案”服务计划。


2

中型项目

1、项目基坑施工阶段进行1次风控服务;

2、主体施工至50%时进行1次风控服务;

3、在项目存在危大工程施工时或节日或其它原因中止施工、恢复施工时进行一次风控服务。


3

小型项目

1、主体施工至50%进行1次风控服务。

2、在项目存在危大工程施工时或节日或其它原因中止施工、恢复施工时进行1次风控服务。


        五、市政工程因涉及工程类型较多,应按照时间周期进行事故预防服务。具体频次参考如下:

序号

建设项目规模

(分级标准见附件4)

服务周期

备注

1

大/中型项目

每季度进行一次风控服务。


2

小型项目

项目周期内,进行一次风控服务。


        六、保险机构应依法履行事故预防职责,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被保险人应按保险合同约定,配合保险机构依法履行事故预防职责,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承保保险机构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安责险各项职责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中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等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2、中山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

           3、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4、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

           5、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6、房屋市政工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清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鸿声,88382089)


附件下载: 附件3-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