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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的通知

2025/3/7 15:57: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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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会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受理2024年下半年(全年动态申报,初评形象进度在30~50%,复评形象进度在80~90%)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市示范工地”)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范围

凡在我市地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申报工程其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按项目形象进度组织申报:

1、凡符合《办法》规定要求,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市政工程。

2、积极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简称“四新”),对发展国民经济促进行业发展有特别意义的创新工程。

3、满足创建示范工地条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效益的其他工程。

4、参建单位合同工程量应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20%且不少于500万元。

5、参建单位申报,需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市政监-27-(附件4),并提供分包合同等资料。(无分包单位不用填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件材料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验,与《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一同装订成册(要求用A4纸装订),应有封面、目录、页码,封面:申报单位全称、申报市优全称、工程名称、日期等要素。具体装订顺序要求如下:

(一)《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1),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二) 市政行业协会《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检查评分表》(附件2),自评分项承建单位自评。

(三)基本建设程序资料(项目立项批文、施工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四) 企业营运资料(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各一份;

(五)工程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一份;

(六)参建单位申报的,需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市政监-27-(附件4),并提供分包合同等资料,一份;

(七)实施建筑工人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有关证明材料,一份;

(八)反映工程项目开展“市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文件材料(含电子文档),一份;

(九)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现场的5R彩色照片20张,每张照片需附文字说明一份;

主要包括:大门及七牌二图、现场办公、住宿、食堂、厕所、淋浴、消防设施、娱乐设施、环境保护、施工场地围挡、基坑、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机械设备及材料堆放等主要部位。

(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场管理人员一览表(复评时填报),一份;

(十一)是否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且专家论证由中山市市政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提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否则,不予受理。

《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word文档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zsszxh@126.com(备注项目名称)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全年为动态申报。

各申报单位请结合各自项目的施工进度,向中山市市政行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  

(二) 联系方式

1、地点:中山市江陵西路66号创富智轩大厦A幢4楼409

2、联系人:蒋俊艳 15014508022     

3、联系人:谢江红、林伟亮 0760-88883778

 

中山市市政行业协会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1.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2.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检查评分表

3.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现场管理人员一览表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5.申报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工程备案表

6.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初评评审整改回复报告
申报通知:关于受理2024年下半年中山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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