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7 15:54:27 来源: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山市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我会于6月份前开展组织2025年度中山市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工作,现将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价范围
凡在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均可参与申报。
1、工程进度在30%前已完成项目备案手续。
2、工程竣工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前验收,年限不超过三年,且已通过了中间过程检查。
3、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天桥(廊桥)、地下通道、给水管网和泵站、排水管网和泵站、防洪 排涝设施、园林绿化(含公园、广场、湿地)、停车场、历史文化街区及传统古村落保护等市政工程。
4、合同金额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隧道、桥梁、综合管廊、水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风景名胜区、快速公交等市政工程。
5、合同金额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河涌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含滩涂改造、废旧矿山修复、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工业厂房修复改造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
6、合同金额在 600 万元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
7、专业分包单位参评的原则上不超过三家,合同工程量应不少于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的10%且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且合计总造价之和不高于总承包合同造价的30%。
8、经“专家委员会”研判认定后可纳入评价范围:
①规模较小,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纪念意义,且工程质量优异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②对于项目实施内容不具备完整功能,但具备局部使用功能的专业或专项项目如海绵城市改造、品质提升、人行道改造、旧路铺装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中山市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办法(试行)》附件12第三条的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形成一份PDF文件(并加盖公章)发送电子版到协会邮箱: zsszxh@126.com,无需打印纸质版。
三、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各申报单位请于上述日期前向市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中山市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word版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zsszxh@126.com(备注项目名称)
四、地点及联系方式
1、地点:中山市江陵西路66号创富智轩大厦A栋4楼409
2、联系人:蒋俊艳 15014508022 廖工 0760-88222063
附:中山市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报文档)
中山市市政行业协会
2025年3月7日